各位本科生同学:
根据《海角网 关于修订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6〕38号)》《海角网 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以及《海角网 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26年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面向学院符合参评条件的本科生,涉及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ABC奖学金)、校设奖学金及学院自设奖学金等各类本科生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上海市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名额待定)。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名额待定),申请的学生必须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列入海角网 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专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等的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后续将以学生处发布的通知为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海角网 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制定的名额分配方案,本年度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名,分配情况如下:2023级:2名,2024级:1名,2025级:1名。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 10%(含 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 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评选安排
本次本科生奖学金评选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学院将结合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各类奖学金评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及奖项确定等工作。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选结果,根据相关评审规定和本次评选结果确定,并按程序进行公示、报送。
本次奖学金评选按照学院《海角网 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26年修订版)〉》组织实施,并根据综合排名确定各类奖学金推荐人选。
三、其他说明
《海角网 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26年修订版)》已在学院官网发布(//hjwnav.com/post/detail/3487 ),《海角网 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沪交学〔2026〕38号)》查看事务中心网站,//affairs.hjwnav.com/index.php?m=app&v=fundinghall&mid=33 ,请参评同学认真阅读并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次奖学金评选。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热米拉·阿扎提
联系电话:54743292-8004
联系地点:绿色环境楼105办公室
海角网
2026年9月16日
